西安财经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0--2012聘期岗位聘用条件、职责及目标任务
实 施 方 案
根据西财党字[2010]6号关于《西安财经学院2010—2012聘期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西财院人字[2010]3号关于《西安财经学院2010—2012聘期普通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部门全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1)中心编制35人。
(2)设党政管理岗5个:正处1个,副处1个,科长3个。
(3)设专业技术岗位25人:副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1个。另设中级流动岗5个。
(4)工勤岗5个:设技师岗位1个,高级工岗位4个。
二、聘用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与岗位职责要求相适应的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全面完成了2007-2009聘期科研目标任务。
(一)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
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副高级岗位。
(1)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以获得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
(3)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1完成人;
(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
(8)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个人完成3万字以上);
(9)省市教育技术协会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10)主持学校及校级以上的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
(二)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
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
(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2)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
(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4)校级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5名;
(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
(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
(8)校级教学科研竞赛三等以上奖励;
(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10)省市教育技术协会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11)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
(三)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并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四)工勤技能(技师)岗位聘用条件
1、聘用条件:具备技师技术等级资格,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相适应的实验管理和服务工作。
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
(五)工勤技能(高级工)岗位聘用条件
1、聘用条件:具备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掌握岗位工作技能,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相适应的实验管理和服务工作。
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
三、岗位职责
(一)副高级岗位
(1)熟悉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支持、配合部门做好专业建设及科研工作,完成与本岗位相符合的工作任务,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保障。
(3)每年在本部门或本系统做相关技术报告或讲座。
(4)指导培养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中级岗位
(1)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专业建设或负责某一方面的专业工作。
(2)承担信息与教育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服务质量。
(3)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初级岗位
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完成本职工作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勤技能(技师)岗位
熟悉所从事的工作,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完成本职工作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勤技能(高级工)岗位
熟悉所从事的工作,掌握岗位工作技能,完成本职工作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部门聘用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2、个人申报。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及自身情况,报名、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岗位聘任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