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西财工字[2008]4号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通知

各分会、直属小组:

《西安财经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经2008年3月24日“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分会、直属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于4月28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

西安财经学院

“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双代会”代表 选举办法 通知

送:校领导 各党总支

2008年3月31日印

西安财经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享有公民权的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建设,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关心学校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五)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并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的办法

(一)代表名额

1、本届“双代会”代表人数按全院工会会员和正式在岗教职工人数10%的比例产生。

2、代表名额按各分会会员人数、名额分配比例进行分配,为确保代表结构合理,具有广泛性,突出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体的特点,教学科研系统的代表按代表总人数的60%分配名额(其中教师代表不应少于90%),党、政、后勤系统的代表按总人数的40%分配名额。

3、学校党、政领导及工会负责人带名额下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不占该分会代表名额。

4、代表中兼顾工会干部、女教职工等方面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各层面的代表。

(二)代表产生的办法

1、代表选举工作以工会分会为单位,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依据民主程序和代表分配名额在教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侯选人名单,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各分会参加选举的人数应不少于本分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数必须超过本分会应到教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2、代表选出后,应填写“代表登记表”,各选举单位要将选举结果和“代表登记表”一并上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代表资格审查。

3、鉴于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并召开,当选代表既是教代会的代表,也是工代会的代表。

三、列席代表

为了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集思广益,本届“双代会”将设列席代表。列席代表从不是正式代表的部门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中产生,总人数控制在正式代表人数的10%左右。列席代表均由“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确定。

四、代表团的组成

正式代表按25人左右组团,列席会议的代表均编入各代表团。

五、各分会的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会名称

代表名额

院领导、工会负责人

1

管理学院分会

10+1

杨学义

2

经济学院分会

14+1

胡健

3

政治与行政学院分会

7+1

贾崇吉

4

华美商学院分会

6+1

张进平

5

统计学院分会

10+1

王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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