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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条件、职责及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3-04-18 16:55 浏览:

西安财经学院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条件、职责及目标任务

实 施 方案

根据西财党字[2013]6号关于《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西财人字[2013]4号关于《关于实施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部门全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1)中心编制14人。

(2)设党政管理岗4个(含双通道1个)正处1个,副处1个,科长2个。

(3)设专业技术岗位9人:副高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7个。

(4) 工勤岗1个:高级工岗位1个。

二、聘用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与岗位职责要求相适应的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且全面完成了2010-2012聘期目标任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一)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

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副高级岗位:

(1)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2)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

(3)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

(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

(9)国家级教育技术协(学)会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省市教育技术协(学)会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

(10)主持学校及校级以上的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11)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性信息技术类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

(二)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

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

(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

(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

(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10)省市教育技术协(学)会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11)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12)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信息技术类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

(三)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并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或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

(四)工勤技能(高级工)岗位聘用条件

1、聘用条件:具备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掌握岗位工作技能,能承担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

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履行岗位职责。

三、岗位基本职责

(一)副高级岗位

(1)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及研究成果,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支持、配合部门做好本专业领域业务及科研工作,完成与本岗位相符合的工作任务,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保障。

(3)指导培养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中级岗位

(1)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专业项目建设或负责某一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

(2)承担信息与教育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服务质量。

(3)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初级岗位

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完成本职工作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勤技能(高级工)岗位